行业动态
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动态

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继续实施

更新时间:2021-06-17点击次数:     作者:liuyangchun

 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,优化市场环境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,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。

 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,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,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,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、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,暂不征土地增值税。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,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、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,暂不征土地增值税。单位、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,对其将房地产转移、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,暂不征土地增值税。单位、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,对其将房地产转移、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,暂不征土地增值税。

扫一扫,添加微信

热线电话:

13811104005 北京市朝阳区东进国际中心A座 shifang.li@xinyijiahe.com
Copyright © 2011-2025  网站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1287号